2020河北师范大学对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资格认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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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师范大学对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资格认定通知

2020-04-16 15:52:32| 来源: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原标题:河北师范大学关于对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资格认定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将对参加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且满足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进行资格认定。

对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将材料通过顺丰快递或EMS邮寄至研招办,并将所有材料(包括身份证)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研招办邮箱,主题注明“【加分申请】+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报考专业”。

对于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且未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入伍批准书》复印件与《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将材料通过顺丰快递或EMS邮寄至研招办,并将所有材料(包括身份证)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研招办邮箱,主题注明“【加分申请】+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报考专业”。

请满足以上条件的考生确保在2020年4月24日前寄达相关证明材料并发送邮件,逾期不再受理。邮寄仅能选择顺丰快递或EMS邮寄,其他快递不予受理。未经过资格认定的考生将不享受加分政策。具体加分项见附件1。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范大学行政楼B10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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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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