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蔚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着力解决基层医疗机构及空白村乡村医生短缺的实际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医务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专业对口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坚持“县招乡聘村用”原则。
二、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35名。招聘岗位、人数、具体条件详见《蔚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范围
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未就业派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自愿长期扎根基层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确定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三)现役军人、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在职职工、全日制非应届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四)报考人员必须专业对口,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正在接受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和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至报名日期);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蔚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
受疫情影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在蔚县本地居住的考生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提供《蔚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报名表》、个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表、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及其它证明材料原件、本人近期正面小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报名考务费100元。
在外地居住的考生一律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考生请登录(密码:)下载《蔚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将《报名表》、个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表、就业报到证及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照片一同发送到。报名考务费100元(微信支付)。
报名地点: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蔚州镇牌楼西街84号 )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4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另一部分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按百分制量化计算;笔试时间、考点以准考证规定的时间、考点为准,笔试时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具体考试地点、考试时间、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人数以1:2的比例限额确定面试人选。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在蔚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以及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应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由具有面试资质的人员组成评委会。面试时,由参加面试的人员抽签决定次序,按百分制量化计分,评委当场打分、亮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得出平均分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人必须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蔚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聘用
1、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县委编委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在试用期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解聘。
2、薪酬待遇。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标准,按照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的标准执行,列入财政开支。
六、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全部过程接受县监察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中,凡发现报考者有与拟招聘专业要求资格条件不符或体检不合格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出现空缺名额的,予以递补。
七、服务管理
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招聘人员按以下管理方法执行:
(一)聘用后,由乡镇卫生医疗单位对所聘用人员组织岗前培训,并统一安排到所辖村卫生室工作。
(二)聘用人员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健康扶贫政策宣传以及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聘用人员实行乡聘村用,由所在乡镇卫生医疗单位统一安排具体工作。其工作管理及年度考核按照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由所在乡镇卫生医疗单位负责。聘用人员党团关系转至所在乡镇卫生院,参加相应的组织生活。
八、其他
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涉及到的其他重大事宜,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凡出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在招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招聘主管部门。
咨询电话: 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 蔚县监察委员会
原标题:蔚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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