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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张家口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夫妻也要明算账

2019-07-09 11:12:04| 来源:张家口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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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的好,“亲兄弟也要明算账”,这其实已经体现了人们之间朴素的财产观念,而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可支配收入的增加,这种财产观念更加的为人们所重视,不仅仅亲兄弟之间需要明算账,夫妻之间更要如此,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但是到了分割财产的时候可一点都不能含糊。那么在夫妻关系中,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呢?

首先,夫妻之间的财产的分配是可以约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也就是说夫妻之间是可以自己约定去分配自己财产的。也就是说夫妻之间可以在结婚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甚至是离婚时都可以对自己的财产进行约定。如甲与乙在结婚之前就约定的形式约定婚后夫妻之间的工资归各自所有,不需要共同平分。再比如说,很多家庭剧当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夫妻之前签署“婚内忠诚协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有一方出轨,在离婚时“净身出户”,这也是能够获得法律支持的。

其次,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此时就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直接由法律来规定财产的分配。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婚姻法》对于夫妻之间财产进行了非常细致的规定,这不仅仅是为了在夫妻感情破裂时分割财产过程中能够有法律依据,解决相关问题,更主要的目的是让夫妻之间对于财产要有一定的认知,不能简单的认为只要婚姻感情美好,就用不到这几条法律规范。有很多夫妻之间就是因为财产意见不合,最终导致分道扬镳,所以为了防范于未然,夫妻之间也要明算账。而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关于这部分的知识也经常性的予以考查,考生在学习时要加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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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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