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市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9〕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19年衡水市招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70名,具体岗位信息见《衡水市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目录》(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河北省生源2018届、2019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了解我省“三支一扶”计划性质,志愿到基层服务,服务基层、甘于奉献;
(四)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募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等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报考;
(二)因个人原因不能满足正常工作的;
(三)相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募报名
(一)报名时间:请于2019年7月8日8点30至7月12日17点30分前自愿报名。
(二)报名地点: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旗大街1588号人力资源大厦)二楼南大厅东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报名处。
(三)报名材料:
1、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填写无误的《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四、招募考试
笔试时间为7月17日上午9点00分—11点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考生可于7月17日前登录“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通知公告”栏查询考试具体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安排等事项通知,并记住自己的准考证号。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
五、公布考生成绩及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成绩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通知公告”栏公布,根据岗位需求目录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考生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专业对口者优先录用,学历较高者优先录用,服务地为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者优先录用,特困生优先录用。
有以上相关情况的考生,请务必在报名时,同时提交齐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招募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印发)相关内容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见“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通知公告”栏发布的通知。
七、人员确定
审核体检合格人员后,报河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核准后确定最终人员。
八、招募培训
培训采取集中的方式进行,具体培训时间地点见“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通知公告”栏发布的通知。培训结束时,志愿者与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署《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后上岗服务。
九、其他事项
(一)“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有关待遇、期满就业、日常管理等事项详见“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通知公告”栏的《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9〕25号)文件相关规定。
(二)在招募环节中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报考同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递补。
(三)“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实施工作的每个环节进程以“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通知公告”栏中的通知为准,请考生注意登陆网站查询。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培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募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联系电话:
本方案由衡水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衡水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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