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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

2019-06-18 15:45:47| 来源:张家口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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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开始备考啦,那么2019年中级会计新教材涉及哪些知识点呢?下面,中公会计小编为广大考生整理了2019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大家快来学习吧!

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约定除外)。

(2)该经营管理人员属于“非合伙人”,无需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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