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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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公告

2019-05-30 14:49:12| 来源:河北人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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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直事业单位笔试辅导课程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教育厅河北城乡建设学校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城乡建设学校成立于1988年,是河北省教育厅直属的唯一中等专业学校。学校坐落于石家庄市裕华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共开设涵盖建筑、市政、交通、规划、电子等领域的专业13个,全日制在校生6000人。学校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己任,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学校为国家级重点学校,首批国家级示范校建设学校,2014年被确定为首批河北省中职精品学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9年河北城乡建设学校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5月31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9年5月(含5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河北人社网()、河北城乡建设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①报考人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②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③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下载填写《河北城乡建设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到河北城乡建设学校网站下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名,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④网上报名审核的报考人员,请在2019年6月10日9:00--12日17:30(节假日不接收资格审查)按照其他报名方式的要求,携带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由河北城乡建设学校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

3.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城乡建设学校人事处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二)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内容为所聘岗位及所需专业相关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及专业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②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结果将在河北城乡建设学校网站()公布。

2、面试

①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③面试方式。采取应聘人员就本专业及所报岗位试讲(时间不超过30分钟),展示岗位技能,由专家就应聘人员的试讲和专业知识提问,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结果在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公告栏张贴和河北城乡建设学校网站()公布。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60分以下者取消聘用资格。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城乡建设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城乡建设学校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城乡建设学校网站()、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河北人社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河北城乡建设学校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结果、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专业技能测试结果、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结果、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河北城乡建设学校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城乡建设学校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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