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受党纪处分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在处分期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公开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承德县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程序统一组织。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承德县广播电视台、承德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上发布,另在教育和体育局楼下公示栏张贴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23日―4月2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3)报名地点:承德县教育和体育局。
(4)联系电话:、。
2.资格审查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现场报名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和证件的真实性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核同时进行。
(2)资格审核内容包括招聘公告规定和岗位信息表要求的内容以及本岗位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资格核查证件包括:应聘人员本人毕业证、学信网查询的电子备案表一份(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毕业院校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该生能够按时毕业的证明)、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及相关有效证件资料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三张。
(3)资格审查同时提交“承德县2019年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承德县2019年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各一份。“承德县2019年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及“承德县2019年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到承德县政府网站(网址:)下载填写后打印。
(4)考生报名同时,县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名情况汇总。报名人数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对岗位计划进行调整。
(三)考试
1.发放笔试准考证:2019年5月9日―5月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领取地点:承德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2.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课(20分)、专业课(80分)。
公共课为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专业课高中岗位为承德县2019年使用的高中教材,初中岗位为承德县2019年使用的初中教材。
采取闭卷形式,按照统一命题、集中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1日上午9:00—11:00,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承德县教育和体育局楼下公示栏公布。
3.面试
面试人员确定:依据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分岗位1:2的比例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2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内容和形式:内容为所报专业岗位的相关教材内容,主要考核考生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形式由县公开招聘非正式编制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即在面试考点外公布。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面试成绩高者,学历较高者,师范类毕业生,具有教学经验者。
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考核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采取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形式,全面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和参与法轮功等邪教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选在承德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上和教育和体育局楼下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但不得影响整体招聘工作进展;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及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及政审。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实行编制外合同管理模式。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签订《聘用合同》及《跟岗培训协议》,用人单位负责对被聘用人员进行日常考核及管理工作;被聘用人员的档案统一存放到承德县人才交流中心。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一并计算在三年聘用合同期限内。签订聘用协议后,由聘用学校组织进行岗前跟岗培训,培训期间每人每月发放1800元生活费。
工资福利待遇(含取暖费、精神文明奖等)、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工资晋升、考核奖励等参照在编在岗教师同类人员执行,确保与在编在岗教师同工同酬,并按养老保险政策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聘用的县一中(含初中部)非在编教师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等由县财政列支。民办学校聘用的教师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等由民办学校自行支付。
六、相关事项
1.请考生务必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本人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3.此次招聘教师所发生的费用由县财政据实支付。
七、附则
本方案由承德县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承德县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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