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上缴费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3月29日8:00至4月2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网上银行系统在线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不接收现场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资格审查且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4月16日8:00至4月19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
(五)笔试
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为4月20日,笔试考点设在郑州市,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于5月下旬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河南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六)面试、体检和考察
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统一指导下,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
1.面试。6月1日,各省辖市分别组织面试。根据考生填报第一志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省辖市招录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进入面试人员数量与所报省辖市招录名额比例达不到3:1,将从第二志愿报考该市且第一志愿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补充;调剂补充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满分100分。
2.体检。6月2日,各省辖市分别组织体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省辖市招录名额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缺席者,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考察。体检合格的全部进入考察。考察拟定于 6月中旬进行,由各省辖市组织实施。考察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省辖市招录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面试和考察公告于每个环节前2天,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7月上中旬在以上网站公示拟录用人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深度贫困县招录的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所在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按照上述程序和要求一并组织。
(七)审批及报到
录用通知印发后,录用人员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经各省辖市组织人事部门初审后,报省委组织部办理审批录用手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应届毕业生报到手续。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须于8月底前将选调生安排到岗,并于9月上旬将到岗情况统一造册登记,上报省委组织部。
(八)岗前培训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四、分配安置
选调生正式录用后,由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结合工作需要和个人志愿,统筹分配到各县(市、区)工作。本科生分配到缺编的乡镇机关工作;硕士、博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编的县(市、区)直机关工作。选调生到岗后,先安排到村任职2年(是中共党员的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委会主任助理),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批准后,可有计划参加县乡集中性工作,但每年不超过3个月。在村任职期满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在编制和职数范围内,本科生定为科员、硕士研究生定为副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定为主任科员。不合格的经省辖市党委组织部初审,报省委组织部进一步审核后取消录用;被取消录用的人员,退回毕业院校或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也可自主择业。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选调生,工作年限达到《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7号)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晋升相应职务的最低任职资格年限后,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且至少有一年为优秀等次或参加急难险重任务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分别晋升为上一级职务。选调生的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人事档案由分配地所在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
新录用选调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到村工作时间),在本省辖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到村工作时间)。新录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所报考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签订《服务基层承诺书》。
五、组织领导
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是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举措之一,这项工作意义重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党委、政府及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教育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部门负责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把标准,严格程序,高质量做好选调工作。
组织开展此项工作的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各高等院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广泛宣传,正确引导,严格把关,积极推荐,配合做好选调的各项工作。
附件:1.
2.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初审后在线打印)
3.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大学生村干部)(初审后在线打印)
4.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志愿服务人员)(初审后在线打印)
5.大学生村干部报名登记汇总简表(管理后台打印)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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