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公务员考试招录650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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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公务员考试招录6507人公告

2019-03-22 15:49:41| 来源: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3.笔试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9年4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也同时在上述网站查询。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比例合成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招录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信息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官方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对未形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报考人员。

部分职位按要求设置面试阶段的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在省、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上统一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一般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原则上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到低分排序。

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录用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其参加测评人数比例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法院、检察院和司法等部门研究确定。体能测评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招录机关从考试成绩、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录用审批机关在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职位计划缺额时,应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职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

五、考录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江苏省2019年考录公务员相关政策要求详见《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对考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基层工作经历等问题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可直接与审核单位联系。省直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各设区市咨询电话及查询网址见附件2。

如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考录政策咨询:(025)、12333

考务技术咨询:(025)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标题: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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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直单位考录咨询电话.docx

2.各设区市咨询电话及考录信息发布网址.docx

江苏省公务员局

201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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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楠)
关键词阅读 公务员 江苏 省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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