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考研 > 备考资料 >

2019考研法律硕士:执法

2018-12-17 10:07:04|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荐:考研交流群

荐:考研蓄势待发

 

2019法律硕士考研复习已经开启,下面中公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总结2019考研法律硕士:执法,希望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

(一)执法的含义

广义的执法即法的执行,指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的活动。狭义的执法仅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的活动。一般所说的执法指狭义的执法。

(二)执法的特点:

⑴执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

⑵执法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⑶执法具有国家强制性,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过程同时是行使执法权的过程。

⑷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面性。但并不是所有的执法都是积极主动的,比如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

(三)执法的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所谓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执行法律时,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不得越权执法、滥用权力或违反程序。

2.讲求效能原则。这一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执行法律时,在严格遵循依法行政原则的前提下,要端正执法态度、完善办事流程,努力提高行政效率。

3.公平合理原则。公平合理指行政机关在执法时应当权衡多方面的利益因素和情境因素,在严格执行规则的前提下做到公平、公正、合理、适度,避免由于滥用自由裁量权而形成执法轻重不依、标准失范的结果。

以上就是中公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考研法律硕士:执法”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预祝同学们都能顺利的考试!

 

更多考研信息 欢迎关注在职硕士频道,

或关注张家口中公教育(offcnzjk)微信号,掌握考试资讯!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责任编辑:Yh4381)
关键词阅读 考研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9:00-21:0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在线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