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生可到各招录机关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如招录机关无单位网站,将在本单位张榜公布,并通知考生本人。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各招录机关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录用职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所在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特别提示:
1、《招考简章》中公布的各招录机关联系电话在招考期间如发生变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及时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北京市公务员局
201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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