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10月13日
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考务票据于2018年10月11-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请考生按时领取,不再另行电话通知,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法定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要严格按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参加考试。考生必须熟读考试规则,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遵守考场纪律,否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试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报考小学、初中教师岗位和特校音乐教师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现行教材中所报专业的初高中知识,分数比例为初中知识占40%,高中知识占60%;报考特校特教专业教师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现行教材中所报专业的大学专科知识。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2018年10月24日在报名现场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县教育局负责资料复审,县人社局负责监督。资格复审主要审核考生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本人不需到现场复审,如有问题再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时发现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面试资格并追究责任,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3、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8年10月28日
复审的考生于2018年10月25日-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地点、日期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请考生按时领取,不再另行通知,过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上的时间为准,参加面试的考生按通知单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缺少其中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参加试讲人员数量根据所报岗位需求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和特校音乐教师岗位的考生,试讲内容为现行初中教材;报考特校特教专业教师岗位的考生,试讲内容为现行特校教材。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外聘专业人员担任评委,县监察委派人全程监督。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每半天进行一场。个别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合理分组、分配招聘名额,面试成绩按分组分别排序、分别使用分配的招聘名额。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备考时间为十五分钟,试讲时间十五分钟。评委按岗位由7人组成,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公布,每半天公布一次。
(四)计算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到低分以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对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省级以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医”等基层志愿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报考人员优先进入考察;若再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考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再进行一次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
进入考察考生名单在永清政府门户网站、永清县人社局、教育局公告栏公布。
(五)考察、体检
1、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教育局对拟进入体检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生须上交报到证、档案、考察表
2、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支付。
(六)公示、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永清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永清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永清县人社局、永清县教育局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办提出聘用意见,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聘用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应聘前已办理就业手续并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为期五年的聘用合同(包含试用期),聘用期内严禁调出。
由于各种原因,在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资格复审后、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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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永清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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