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在县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参加考试人员按要求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8:2,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资格复审。
报名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如下: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报考条件的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需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3、面试:
(1)依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到低分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按照招聘专业岗位采取试讲方式和个人才艺展示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15分钟,实行百分制。参加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可根据面试时间适当进行才艺展示,具体才艺展示面试领导小组不提供相关设备和乐器,如需展示自备。
(4)面试在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进行,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成绩。
(5)面试时间地点关注赤城县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成绩汇总: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
按照报考职位1:1的比例从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优先。
笔试、面试总成绩入围者,按照招聘领导小组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政审
对经考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品德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
依据招聘方案规定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确定拟聘用人选,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向考试组织单位提出,考试组织单位将及时组织调查处理,确实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公示结束后对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四、聘用、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要进行岗前业务培训,按政策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后正式上岗。
2、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等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并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1、参加报考者进入合格分数线的,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择优聘用,凡不服从组织分配者取消应聘资格。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在招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招聘主管部门,不通知后果自负。
5.本方案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为了接受群众监督,设举报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委)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6日
附件下载》》》
原标题:赤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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