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张家口阳原县统招统分毕业生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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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张家口阳原县统招统分毕业生考试公告

2018-06-04 17:21:06| 来源:阳原政府官网

八、人事关系及工资待遇

(一)事业单位中的报考者被录取后仍在原单位工作,人事关系、编制性质均不变,工资待遇提高到本人档案工资的70%,工资由县财政拨付。

(二)停产改制企业中的报考者被录取后,原人事关系不变,党员的组织关系可进入新的用人单位;其工资总额为每人每月1380元;财政局将被录取人员的工资按月拨付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依据被录取者的工作绩效情况核发工资。

九、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考试考务工作的领导,确保考试考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我县决定成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考试考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试考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一)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家利(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韩俊峰(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成员由县组织、人社、财政、教科、监察、公安、信访、卫计、编制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

(二)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杜志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孙建晖(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有武:(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陈继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

成员由县组织、人社、财政、教科、监察、公安、信访、卫计、编制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

十、纪律监督

切实增强考录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各相关单位要在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强化责任,严明纪律,坚决杜绝出现造假、虚报、违规的现象,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将对各考场进行全程摄像监督,对干扰和影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各种不正当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和当事人要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它事宜

(一)由于阅卷过程是由计算机按程序读取考生答题卡的过程,所以考生的笔试成绩不存在人为计分失误的现象,故考生不得到阅卷处查分;若考生对本人成绩及该考试的相关问题有异议,可向纪检部门反映。

(二)计算工龄、年龄的截止时间为本次报名截止时间的月底。

(三)按照我省《残疾人就业条例》的有关精神,凡残疾等级达到4级(含4级)以上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凡在“两场”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被取消两年考试资格的考生,自处理违规违纪行为的时间起,连续两年后,方可参加该考试或录取工作,但今年要参加报名工作。

(五)凡在异地参加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双社保”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考试。

(六)违反《信访条例》越级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经县信访局审核确认的,不予录取。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决定。

十二、本公告发布时间为30天,相关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附件:

中共阳原县委组织部

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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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阅读 阳原县统招统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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