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审查。由我院人力资源部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请报名人员务必于报名期间(6月4日至9日上午12点)携带报名材料来我院人力资源部进行材料真实性审核,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人员方可参加笔试及面试,只报名而未来院资格审查,将无法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复查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复查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河北人社网、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河北人社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我院官网()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7030(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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