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医院网站、微信平台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面试人员现场答题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4、资格复审。面试当天,由医院人事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合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医院人事处统一组织。
体检合格的,由医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医院网站()、医院微信平台(微信号:hbdxfsyy)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河北人社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医院网站()、医院微信平台(微信号:hbdxfsyy)公布招聘过程中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河北大学附属医院)
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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