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廊坊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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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廊坊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公告

2018-06-03 11:32:05| 来源:河北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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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廊坊师范学院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廊坊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河北省廊坊市,地处京津冀一体化的中部核心功能区。学院分两个校区办学,占地2000亩,有各类实验室(实验中心)117个,图书总计140万册,各类电子图书107万册(件)。学院设有文学院、社会发展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体育学院、教育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5个二级学院;开设57个本科专业,30个专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近2万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试讲、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8年廊坊师范学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6名。具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8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河北省2018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6月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8年6月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河北人社网()、廊坊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2018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要求:

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②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③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④报名时务必将各个学历阶段的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填写清楚。涉及国外教育经历的,填写信息须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

⑤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⑥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人事处网站,所有通知事宜均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由廊坊师范学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廊坊师范学院人事处确定并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

(二)试讲

所有岗位均采用试讲方式,部分专业根据需要可能在试讲环节设有相关实践操作。

1.试讲采取分专业(按报考专业)方式进行,试讲内容由各二级学院指定,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试讲时间20-30分钟。试讲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试讲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试讲内容另行通知。

3.试讲结果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并在院务公开栏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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