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时间和地点:2018年6月23日—7月1日,面试、试讲(或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试讲(或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方式。教师岗位应聘者参加面试和试讲,教师岗位考核面试工作小组提前3天将试讲要求及内容告知应聘者,参加专业课试讲人员,每人时间为30~40分钟,视不同专业提出板书试讲或PPT试讲的统一要求;其它岗位应聘者,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其中国际交流中心干事岗位加考英语笔试和口语考试),其他岗位考核面试工作小组提前3天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地点告知应聘者,按照从到低分的原则,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试讲(或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考察应聘者的职业素养、师德师风、专业知识(能力)、教学能力、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掌控课堂氛围的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等。
3.评分。参加面试、试讲考评的每位评委独立打分,面试和试讲都采用百分制计分。为了更客观反映考生水平,面试和试讲均采用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的计分方法。最终总成绩合成方法为:面试30%+试讲(或公共基础知识考试)70%。
对单项计分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极端分,要求评委实名并明确写出评分因由。
4.排序公示。各考核面试工作小组将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序进行张贴公布7天。
5.择优聘用。各考核面试工作小组依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得分高低和聘用指标依次确定拟聘人选。原则上不允许弃高就低。
6.学院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试讲(或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综合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经医院及学院卫生所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后续聘用环节。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若没有合适人选,本年度聘用指标空缺。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学院阳光校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它事项
河北人社网()、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各用人单位通知资格复审、面试(试讲)、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及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联系电话:、(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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