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专业技术水平评估
为选拔符合高等职业教育需要的优秀人才,我院对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在初试的基础上增加专业技术水平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工作经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职业资格、科研成果三项,共10分,形成专业技术水平评估成绩,评估标准以考试通知为准。
(1)工作经验为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业经历;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为省级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各序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为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中查询到的职业资格;
(3)科研成果为主要参与(前三名)且对应级别业务主管部门鉴定或结项验收的市(厅)级及以上课题、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或为SCI、EI(只包括期刊类论文,不含会议论文)、SSCI收录论文]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由本人主要参与并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或参编教育部高等教育规划教材等。
请各位应聘人员将有关证明材料于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我院招聘工作办公室。
3、初试时间和地点:见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
(三)复试
1、复试人选确定。招聘工作办公室将应聘人员的初试成绩及专业技术水平评估成绩合成为复试入围成绩(初试成绩+专业技术水平评估成绩),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复试人选1:3的比例,分岗位由到低分确定入围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的均进入复试环节。
2、复试时间和地点:见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
3、复试方式。复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软件技术系2(教辅)和教师发展中心(管理)岗位采取技能测试方式)。复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其它成绩的平均分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4、总成绩合成。复试结束后,按复试入围成绩与复试成绩两部分加权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复试入围成绩与复试成绩分别占加权成绩的40%、60%,即总成绩= (复试入围成绩÷1.1)×40%+复试成绩×6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复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按高等院校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公告时使用本段)
河北人社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审查和专业技术水平评估通知、初试复试通知、考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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