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2018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2018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岗位竞聘演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河北人社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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