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组织人事科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结果在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栏()发布,并在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公示栏张贴。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和现场答辩方式进行,包括抽签确定顺序、试讲和现场回答评委问题、评委评分等环节,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试讲内容为应聘专业及现行初中教材。
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醒目位置公布。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组织人事科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组织人事科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栏()、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河北人社网()和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栏()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结果、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组织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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