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2018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陈述、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学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人员须填写《河北科技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河北科技大学网站首页通知栏下载,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报001岗位的需填报意向学院,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交报名表、个人简历、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就业协议书、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能够取得的证明)、学习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党员证明等各类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成绩合格以上者,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法)。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科技大学校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工作政审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河北人社网()、河北科技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河北人社网()和河北科技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河北科技大学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河北科技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科技大学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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