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张家口涿鹿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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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张家口涿鹿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8-05-24 19:40:25| 来源:涿鹿政府官网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2002年以后(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需经学信网查询获得验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2年之前(不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提供河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报告”

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信网上自行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考试条件材料:

6.从“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网址 的“合格证查询”栏目下载)。

普通话条件材料: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

身体条件材料:

8.《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可登陆按所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下载相应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

思想品德材料:

9.《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可登陆下载,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公章,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研究生等可加盖学校学生部门公章。

其他材料:

10.近期淡蓝色,白色或红色背景,免冠无头饰正面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11.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2.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居住证、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毕业证、学信网相关证明、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等顺序排列装订。

涿鹿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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