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
对于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笔试结束七个工作日后,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地点:张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张北县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三楼)。
3.资格复审工作流程:
(1)报名人员需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相应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还需持就业协议书及复印件;
专项计划人员还需携带期满合格证及复印件;
报考要求工作经验职位还需携带满足职位要求的合同书及复印件或单位工作证明。
(2)由县人社局、编委办等相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查组。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人员填写《草原天路张北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领取面试通知单。
(3)《草原天路张北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递补。
(五)面试
1、面试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
考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然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核
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确定应聘资格。
(八)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张北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列入张北县事业编制,纳入县财政供养。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醒:凡进入面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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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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