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参加公务员考试已公示拟录用后放弃,以及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未满2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3月9日)为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学员;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四项目”人员服务期限、任职、现役、辞退、放弃或取消录用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8年8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注册
1.网上注册的时间和网站。2018年3月15日9:00至3月18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
2.注册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均只能注册一次。注册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
3.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五年。
(二)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的时间和网站。2018年3月19日9:00至3月26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注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职位所需条件,进行自动审查。对网上报名系统不能完全自动审查的职位条件,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报考单位,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自行确定报考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
3.需要提前现场资格审查的职位。报考定向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职位的人员,需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面推荐,经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后,再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经提前现场资格审查的,报名无效。
报考湖南警察学院职位的人员,需到湖南警察学院现场资格审查并试讲后,再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局运动特长职位的人员,需到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现场资格审查并专业测试后,再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经现场资格审查、试讲或专业测试的,报名无效。
4.报名注意事项。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确认报考职位后,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网上报名期间,定期公布各职位报考人数信息。
(三)网上确认与缴费。
1.网上确认的时间和网站。2018年3月30日9:00至4月3日17:00,报考省直机关和公安机关警犬技术职位的人员请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报考市州及以下机关、选调生、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省垂直管理单位(省地税系统)的人员请登录报考单位所在市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
2.网上提交照片信息。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在上传照片前,请到湖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确认网站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9:00至4月3日17:00。根据我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缴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4.减免考务费的情形。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政府民政部门或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可到省、市州考试部门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全省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时间统一为4月2日9:00—17:00。
(四)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5。医学类人民警察职位,以及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等招考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可以为1∶3。公安机关警犬技术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具体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以招考职位表为准。
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五)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并确认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4月17日9:00至4月20日17:00在报名确认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六)报考服务与管理
招录公告发布后,特别是网上报名与确认期间,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为报考人员提供服务。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申论》分为通用卷和乡镇卷。乡镇(街道)机关以及在乡镇(街道)工作的乡镇财政所、乡镇司法助理员等职位适用《申论》乡镇卷。考试范围详见《湖南省2018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附件6)。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需考招警专业科目。报考公安机关警犬技术职位的,不考招警专业科目,自带警犬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二)笔试时间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18年4月21日9:00-11:00
申论: 2018年4月21日14:00-16:30
招警专业科目: 2018年4月22日 9:00 -11:00
公安机关警犬技术职位专业技能测试:2018年4月22日 8:30开始,具体时间、地点和场次详见准考证,请报考人员自带警犬参加。警犬技术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三)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分别设在省直、市州。报考省直机关及公安机关警犬技术职位的人员在长沙市笔试,报考市州及以下机关、选调生、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和省垂直管理单位(省地税系统)的人员在所在市州笔试。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实行“无声”入场。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入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五年。如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对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处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在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笔试结束后,委托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的权威机构对考试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对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权威机构出具检测结论的,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在考试时有保护好自己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的义务,应防止答案被他人抄袭,对被抄袭而导致雷同的,均按成绩无效处理。如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五年或长期记录的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5月下旬在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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