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一般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当天在面试考点及时公布。
4.综合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面试组织。面试的组织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试题和面试将委托异地权威机构负责。
(五)体检、政审
由察北管理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体检、政审出现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由到低分递补。
政审由察北管理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主要政审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以及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察北管理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在区政府公示栏中和察北管理区医院公示栏中张贴公布。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对公示中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同应聘者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照应聘单位的经费形式进入相应的编制序列,并实行试用期和聘用制,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参加各类公开招聘(招录)考试,不得办理调动交流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到计算年龄、工作年限需要确定时间的,以本次考试报名时间截止为准。
(二)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和准考证,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人员职位表(附件1)中的专业名称以《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为准。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
(五)本方案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原标题:察北管理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附件下载》》》
附件1.2017年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2017年察北管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察北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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