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涿鹿县教师资格认定安排通知

更多资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教师资格 > 招考信息 > 考试公告 >

2017年下半年涿鹿县教师资格认定安排通知

2017-10-09 16:22:23| 来源:涿鹿政府官网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申报成功后自行PDF格式A4纸双面打印两份);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上自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双面打印,当次有效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网上申报时自行打印,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公章;

8、近期3个月淡蓝色,白色或红色背景,免冠无头饰正面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注册及申请表格照片同版)。背面注明身份证号及姓名,教师资格证书上使用;

9、参加考试人员需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015年下半年以后考试合格的考生,只需自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

10、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1、户籍在本省的需要携带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非本省户籍但在本省工作的需提供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明、普通话证书、考试合格证明书、户口簿(本人页)或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证明等顺序排列装订。

涿鹿县教科局人事科

2017年10月9日

来源:

1 2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责任编辑:yh4381)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9:00-21:0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