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政审
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体检、政审出现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由到低分递补。
政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主要政审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以及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康保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符合聘用条件者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入编手续,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2、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转正定级。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服务期最短为5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调离的,按聘用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到县人社局办理解聘手续。
五、特别提醒
请考生及时登录康保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有关通知、公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在招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招聘主管部门,避免因此造成后果。
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
康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9日
原网址:/&name=
欢迎关注中公张家口事业单位考试频道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