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石家庄市新华区公开招聘教师10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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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石家庄市新华区公开招聘教师100名公告

2017-07-29 16:13:45| 来源: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二)资格复审

复审地点:石家庄市第十八中学(石家庄市合作路438号)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笔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页、本人学历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已签定工作协议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动或同意解除工作协议证明。1寸照片1张(同笔试准考证)。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面试均委托专业机构组织。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生考试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教龄较长的。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于面试结束后第二天石家庄市新华区政府网站予以告示。

(五)体检

体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七)聘用审批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在石家庄市新华区政府网站公布名单并公示7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已确定的招聘岗位工作,五年内不允许流动,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将依据《教师法》及有关政策、法规顶格处理。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聘用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到低分,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依次予以递补。递补期限有效期为公示聘用结果后一个月内。

3、招聘岗位所需条件中,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7月29日(公告发布第一日)。

4、此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5、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6、此方案由石家庄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新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由石家庄市新华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区人社局)

(区教育局)

举报电话:

原标题:石家庄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新华区教育局关于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附件下载》》》

1、新华区教育类岗位信息表

2、新华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3、诚信承诺书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家庄市新华区教育局

2017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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