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较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人社部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凡取消资格的,予以递补。
(五)公示聘用。拟聘人员确定后,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入编、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在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资格。凡取消资格的,予以递补。
六、未尽事宜
本公告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醒:凡出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在招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招聘主管部门。问题咨询以QQ群内统一解答为主。
政策咨询电话:
公开招聘教师QQ群:344825881
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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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9日
原网址:
原标题:张家口市宣化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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