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三支一扶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点很多,其中法律知识是重点内容,河北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为考生们汇总了公共基础知识之科技常识复习资料,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每个考生的三支一扶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3月15日表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6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因此2017年事业单位考试中民法成为重要考点,为了帮助考生梳理新的民法总则相关考点,小编将涉及到考试的内容进行整理。
一、“公序良俗”成“硬法”
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解读:我国现行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中,虽然都对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经济秩序的内容有所规定,从实质上具有遵守“公序良俗”的含义,但并没有把它作为民事活动的原则写出来,更没有赋予其强制义务的功能。民法总则这一规定,在法律制度上实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明确胎儿利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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