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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公文——上行文行文规则

2017-07-17 11:40:15| 来源:河北中公教育

3、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4、请示应当一文一事。请示作为典型的上行文要求一篇请示当中只可以涉及一件事情,不得一文多事,这一点经常会在题目当中被偷换概念,将“请示”换作“公文”,需要注意的是,只有请示要求一文一事而非所有公文。并且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5、除上级机关负责人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也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也即除非特殊情况,一般都是机关给机关行文,负责人给负责人行文。

6、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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