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招录公告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在新闻媒体发布招录信息,在河北党建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北省公务员局网站、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招录公告》、《考试大纲》,公布招录的部门、职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的安排等信息。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在本市相关媒体和网站发布有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办法和时间。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机关的一个职位。(另外,我省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的招录工作与本次“四级联考”同时进行。每人只能在“四级联考”或选调生中选择报考一个职位;报考选调生的,可以兼报符合条件的一个大学生“村官”职位)。
网上报名网站: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
三)笔试、证件审核、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1、笔试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考试范围参考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编写的《河北省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考生人选。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分职位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录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面试小组排序,分别使用面试分组的招录计划。
2、计算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3、确定并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分职位(蛇形分组的考生按面试场次)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报考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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