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农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3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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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北农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37名

2017-05-18 09:42:41| 来源:河北农业大学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农业大学2017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农业大学创建于1902年(清光绪28年),是我国最早实施高等农业教育的院校,河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院校,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共建的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原则上年龄应在35岁以下,急需岗位以及优秀博士(后)可适当放宽;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所有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起点。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37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17年上半年选聘博士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本公告发布日期。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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