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研究所2017年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河北省文物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工作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文物整理基地。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三、应聘资格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岗位所需条件
拟招聘管理人员 3名
1.学历及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执行力;
4.工作中敢于担当,勇于创新,认真、踏实、负责;
5.能够长住单位,节假日、非工作时间必要时需加班;
6.有文物考古学习及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录用程序
1.报名:网上报名;
2.初审:审核电子版报名材料;
3.初审者我单位于5月10日前电话通知面试,未者不再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三天内通知结果;
5.实习期考察及体检合格后正式录用。
六、聘用管理
实行劳务派遣方式,人事关系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管理,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用人单位。
七、有关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大专生日工资65元,本科生和研究生日工资75元,星期六、日工作每天另补贴60元,法定节假日120元。
2.招聘人员试用期满并取得毕业证书后,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聘用合同,执行月工资,大专生2610元/月,本科生2710元/月,硕士研究生2910元/月。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单位及时为招聘人员足额向社会保险部门缴纳五险一金。社会保险中的个人负担部分由劳务派遣机构按国家规定从招聘者月工资中扣除后代缴,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按规定记入缴费本人个人帐户。
八、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1日—5月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下载报名表填好后发至。
3.报名所需资料:将个人免冠1寸彩照、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报名表等材料的电子版一并发至河北省文物研究所邮箱。
4.联系人:刘连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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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河北省文物研究所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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