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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多省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专项解读

2017-04-22 16:47:20| 来源:河北中公教育

四、法律考察领域变化,难度下降

法律知识题目从内容上来讲,往年考查民法、行政法、诉讼法的内容居多,且知识点相对来说比较偏,涉及知识产权、土地补偿、业主物权等方面的知识,今年内容涉及的是刑法、侵权责任、行政诉讼,属于传统理论考查,难度不大。

【例题】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下列最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实刑)的是:

A.19岁的周某持刀抢劫他人现金10元

B.林某受人胁迫,首次偷窃就盗取了价值400元的食物

C.王某精神病发作,在神志不清时赤手空拳的打伤无辜路人

D.张某为朋友向他人无息借款5万元作担保,在朋友无法偿还后也未偿还

【中公解析】A。A项抢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抢劫罪的一般刑罚是有期徒刑,A项的行为不足以构成加重情形,故A入选。B盗窃行为,受人胁迫并且盗窃数额有限,不构成盗窃罪,B排除;C项,《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故C不受刑罚处罚,排除;D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不受刑罚处罚,D排除。

(重要提示:本题目依据考生回忆还原,中公教育搜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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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h4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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