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张北县选聘高中教师1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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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张北县选聘高中教师16人公告

2017-03-22 16:15:05| 来源: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与正确领导下,全县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成绩,实现了教育的跨越式发展,特别是高中教育,教学成绩已名列全市前茅。现有的教师已远远满足不了高中阶段教育教学的需求,为进一步振兴高中教育,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选聘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

根据张北一中、职教中心教师需求情况,一中确定选聘计划数为14名,选聘学科:语文学科1名,数学学科1名,英语学科1名,政治学科3名,历史学科3名,地理学科5名;职教中心为2名,选聘学科:语文学科1名,数学学科1名。

三、选聘对象

1、原始学历二本及以上师范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2、985、211院校及其他原始学历一本非师范类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必须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职教中心财会专业、机电技术与数控学科教师可以扩大到二本及以上非师范类院校应往届毕业生,没有教师资格证,可在招聘后自行报考。

3、往届毕业生年龄放宽到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原始学历师范类为二本及以上,非师范类一本级以上。

5、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的学科相符;

6、原则上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所学校一个专业。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张北县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5.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其他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

五、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取发布选聘公告方式寻聘,确定应聘人选。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复审、聘用等步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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