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录。
二、招录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录的范围、对象
1、全日制高等院校2017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3、具有河北省户籍(或生源)的其他人员(户籍以2017年3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为具有其服务地、服役地户籍。
现役军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录范围。
(二)招录的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2日至1999年3月22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22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22日后出生);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所一线干警职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6年3月22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22日后出生)。报考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要求。报考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参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职位的年龄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印发)要求。其中,报考公安机关及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所人民警察职位的身体条件,除符合上述体检标准外,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印发),具体包括: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等特殊标准。报考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参照公安机关及司法行政部门体检标准执行。另外,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能测评合格标准。(以上体检、体能测评标准附后)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7年7月底前毕业的毕业生)。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录职位具体条件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回避关系是指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关于“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规定。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部分职位招录条件的说明
1、部分职位要求报考者为“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或“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17年度当年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4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即:四项目人员为2014年度招聘的服务期3年的、2015年度招聘的服务期2年的、2016年度招聘的服务期1年的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应征地为河北省的2014年入伍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2、部分职位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报考市级以上法院、检察院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为A类。报考县(市、区)级法院、检察院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为A类或B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类人员报考的,应在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民族自治县报考。
3、部分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7年3月(含3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有其他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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