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家体育总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春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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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国家体育总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春季)公告

2017-03-09 10:24:28| 来源:国家体育总局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体育总局)将面向社会组织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春季)工作。受体育总局人事司及各招聘单位的委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基本程序

招聘工作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初步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加试)、考核与体检、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聘用与签约、备案及总结等程序组织进行。

招聘工作由体育总局人事司组织领导,驻体育总局纪检组全程监督;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人力中心)受人事司委托负责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组织笔试,并承担各阶段公示、提示、答疑等具体实施工作;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对条件类似人员进行资格确认,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组织面试(加试)、考核、体检、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及相关咨询通知等工作。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招聘有26个京内事业单位的130个岗位和2个京外事业单位的9个岗位共计139个岗位招聘151人。具体情况详见《国家体育总局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春季)岗位情况一览表》。

三、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八)符合《国家体育总局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春季)考务问答》中的有关要求。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网络招聘系统的方式报名,考生于3月21日—27日(每天8:30—17:00)登陆中国体育人才网(),点击公开招聘专栏,进入网络招聘系统,按照操作提示报名。

(二)报名程序

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拳击部竞赛训练岗位、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社会发展部训练管理岗位、登山运动管理中心高山探险部高山探险教练岗位、体育科学研究所科研中心体育科学研究岗位、反兴奋剂中心检测实验室兴奋剂检测方法研究岗位以及北京体育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等岗位(合计36个岗位共招聘42人)招聘工作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报名方式及有关组织程序另行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发布。其它岗位的报名办法如下:

1.查询岗位

招聘的单位、岗位、条件等可查询招聘专栏中的《国家体育总局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春季)岗位情况一览表》,亦可登陆进入招聘系统进行查询。

招聘条件中的相关要求可查询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的“考务问答”。

2.填写信息

符合条件并有意应聘的人员,登陆招聘系统进行注册,填写(修改)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实习)经历等。填写信息时应保证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同时上传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

3.申报岗位

应聘人员进入招聘系统后,选定岗位进行申报。每个应聘者只能申报一个岗位,申报成功后(资格初审未除外)将不能修改个人信息。

4.初步资格审查及名单公布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及要求进行。考生可在申报岗位的次日开始,登陆招聘系统查询是否资格初审。初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也将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分批进行公布。

与招聘条件类似的人员,在申报岗位的同时可自行联系招聘单位申请资格确认。由考生从招聘专栏中下载、填写资格确认表并发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确认表中内容须与招聘系统填写内容一致)。招聘单位确认资格的,方可办理资格初审手续。

5.缴纳考试费

资格初审的人员,于3月28日17:00前招聘系统缴纳60元考试费,过时视为未缴费。

6.岗位取消或改报

拟聘用人数与资格初审且缴纳考试费人数不足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取消,由人力中心在招聘专栏中公布,原资格初审且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在3月30日—4月1日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限1次)。不改报或改报未资格初审的,由人力中心退还考试费。

7.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的人员,于4月6日左右开始招聘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没有准考证的,不能参加考试。

五、笔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评报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试卷共计100道客观题,1道主观题,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5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初定于4月9日上午9:00-11:30,地点定在北京。具体地点、考场分布、考试要求将于4月6日左右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

(三)合格分数线

合格分数线由体育总局研究、确定,并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考生亦可招聘系统查询本岗位考生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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