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公共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实施。
2.报考播音主持岗位面试满分100分。
(1)自我介绍(120秒。满分20分)
(2)现场播读散文(满分30分,提前5分钟领取篇目,主要考核考生对稿件的理解能力、语言表达和感情流露等)
(3)才艺表演,限时5分钟(满分20分)
(4)播放录制好的上镜短消息(满分30分,录制时提前5分钟领取篇目,限时一次录制)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计算综合考试成绩,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报考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高者优先。
笔试、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划定。
(五)考核、体检
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以及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赤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符合聘用条件者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工作满五年后方可流动。
五、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有关招聘公告、通知、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赤城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在招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招聘主管部门,因联系不通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为了接受群众监督,设举报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赤城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2.《赤城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资格审查表.doc》
赤城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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