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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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公告

2016-10-08 20:54:07| 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7、笔试交费标准:报名考务费每人50元。

8、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网上交费确认的考生,请在10月19日9:00—10月21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操作知识、语文、数学等知识,一张试卷,百分制。

2、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2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考点原则设在石家庄市区,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2016年10月27日至28日凭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注意:查询笔试成绩时,详细查看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各单位(专业)单独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请本人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学历需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查询笔试成绩时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的人员本人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按照查询笔试成绩时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

(四)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笔试准考证号在本人面试结束48小时后登录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查询总成绩。

(五)体检。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参照《征兵标准》第十七条规定执行,其他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经体检合格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招聘人员与所属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为国家政策规定的收费年限。

四、其他事项

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在任何程序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即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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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h4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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