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北方学院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北方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9月由原张家口医学院、张家口师范专科学校和张家口农业高等专科学校三所省属高校合并组建而成。原张家口医学院的前身是1945年建立的晋察冀白求恩卫生学校,1982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定名为张家口医学院;原张家口师范专科学校始建于1956年;原张家口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23年。
学校坐落在素有北京“北大门”和“后花园”之称的塞外名城张家口市,集长城草原之灵蕴,得张垣文化之精髓,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是河北省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综合性本科院校之一。
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现有包括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留学生的在校学生二万五千余人,设有16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部,学科门类齐全,覆盖了医学、农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和工学等10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医学学科为优势,其它学科交叉融合、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
在漫长的办学历程中,河北北方学院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具有较高的教学和科研水平,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历代河北北方学院人扎根塞外,艰苦创业,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无私奉献,争创一流,奋力推进学校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诚挚欢迎海内外人士到我校建业!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辅导员岗位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派遣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位的毕业生、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并具备派遣资格的归国留学生;
6.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5年我校拟公开招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北方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第二批)》(附件1)。
以公告时间作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和工作年限截止计算时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者须填写《河北北方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留学人员学历认证报告等有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由学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0日8时—12月1日17时。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学校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于2015年12月7日前由人事处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并将告知审查合格人员考试安排。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报名邮箱。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学生辅导员的笔试内容为思想政治和职业能力测试方面的内容。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试卷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点安排、考场纪律、监考人员由人事处统一安排。全过程有学校纪检部门人员全程监督,确保命题、判卷质量和试题安全保密,确保笔试公平公正的进行。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由于应聘人员来自全国各地,为减少应聘人员往返次数,减轻其经济负担,学校将笔试与面试安排在同一天进行,所有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学校人事处工作人员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以及其他证明自己业绩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主要由试讲和答辩两部分组成,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仪态仪表、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思维能力、科研能力(水平)及团队合作等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为10-15分钟/人,在笔试结束后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面试实行百分制,由评委当场、独立给出评价和分数。考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面试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即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在60分以上的应聘者有资格参加拟聘用人员排序。
(五)体检、考察
由于教师及学校工作岗位的特殊性,本次招聘,我校对所有应聘人员加试心理测试,不计入总成绩。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统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北北方学院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考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它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河北北方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河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确定。
本方案由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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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河北北方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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