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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答案(12.30)

2015-02-02 15:35:36| 来源:张家口人事考试网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C。中公教育解析:《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了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2.【答案】A。中公教育解析:防卫挑拨又叫挑拨防卫。不法防卫行为的一种。这是指以挑拨寻衅等不正当手段,故意激怒对方,引诱对方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实行加害的行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3.【答案】C。中公教育解析:某一事物自身所包含的诸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是内部矛盾,即事物的内因;这一事物同其他事物的对立统一是外部矛盾,即事物的外因。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内因起作用,内外因可以相互转化。题干的意思在于人生的阴影是自身(内因)造成的,因此要从内因去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AD说法本身错误。B项与题干无关。故本题答案为C。

4.【答案】B。中公教育解析:“治疗药物在细胞分子水平上特异性选择结合点”中的“特异性”就反映了矛盾的特殊性,说明解决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故本题答案为B。

5.【答案】A。中公教育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本案中,国土局本已撤销了原处罚决定,法院也因此准予高某撤诉,原行政诉讼法律关系已终结。但此后,国土局又做出了一个新的与原来相同的行政处罚,因此,高某就这一新的具体的行为可重新起诉,即选A,B项和D项错误,由于申请再审和上诉都是针对原裁判错误的情况而发生的,而本案中,准予撤诉裁定并无错误。C项错误在于撤诉申请已被法院裁定准许,也就不可能再被撤回。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6.【答案】BCD。中公教育解析:“宇宙不是上帝创造的”说明霍金否认唯心主义观点,A项错误。“由于存在万有引力定律,因此宇宙能够从无到有自己创造了自己。”说明除了宇宙自身不存在其它创造者,是客观存在的,BD项正确。而我们人类能够认识到万有引力定律的存在,说明世界是可以被认识的,C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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