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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2014-06-24 13:00:19| 来源:河北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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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核算

1、分数

国家公务员的考试成绩总分是2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100分,申论100分。一般来说,行测平均到每个题目,均分是0.7分左右。

2、计算公式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50%

地方公务员考试成绩核算

北京公务员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5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共占50%。

各地方公务员考试成绩的核算与国家大致相同,极个别省份具有特殊性。

如2009年云南省公务员笔试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报考普通公务员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笔试加分)/3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成办法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笔试加分)/4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普通公务员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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