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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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2014-01-13 15:28:16| 来源:张家口人事考试网
张家口市社会福利总院和张家口市优抚医院为张家口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为了保证服务水平,增强医务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招聘对象为2014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尚未就业的往届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具体条件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至报名日期);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15日—1月19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张家口市民政局11楼会议室(高新区学府西大街1号)。
3、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须交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201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考生,报名时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每人只限报考一个部门的一个职位。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
(二)笔试
笔试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笔试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确定。
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确定后即在张家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实施。
综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30%+医学基础知识×40%+面试成绩×30%。
(四)考核、体检
考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以及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取得毕业证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照报考职位的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学历高者优先递补;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张家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符合聘用条件者办理聘用手续。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招聘资格。
(六)聘用、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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