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宣化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高中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的方式,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聚集到我县教育、医疗卫生和环保领域,确保我县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幼儿教师47名、高中教师2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4名、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要求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
(二)幼儿教师招聘条件
1、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①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幼教专业;
②具有报到证、幼儿教师资格证;
③年龄2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满足下列条件的宣化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毕业生:
①幼教专业;
②具有报到证、幼儿教师资格证;
③年龄2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高中教师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县一中教师岗位需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县职教中心教师岗位需具有报到证;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有三年以上高中教学经历且有突出教学成绩的在编教师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符合具体岗位专业要求。
(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1、报到证未被派遣过;
2、临床医学、麻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医技和公共卫生岗位需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剂、护理岗位需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五)环境监测人员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报到证;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正式派遣过的不在招聘范围内;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截至报名日期);
5、其它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宣传发动、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技能展示)、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宣化县政府网()、宣化县党建网()、河北人才网()、张家口日报、宣化县电视台、宣化县讯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6 日—9月30 日。
2、报名地点:宣化县人社局四楼(张家口市宣化区皇城桥路42号1号楼)。
3、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4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职位。笔试考务费100元。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若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则取消此岗位的招聘或减少招聘名额。
(三)考试
1、笔试
(1)幼儿教师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幼儿教育相关知识。
(2)高中教师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医技专业理论知识。
(4)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环境专业理论知识。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都进入面试。当某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计划聘用人数1:1.5的,则参考人员均进入面试;当参加笔试考生人数少于或等于拟招聘岗位人数时,考生笔试成绩高于60分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
1、幼儿教师面试(专业技能展示)内容:评委提问和考生才艺展示,内容包括唱歌、跳舞、手工、弹奏。
2、高中教师面试内容:考生根据报考岗位类别按要求进行相关教学内容的试讲。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内容:根据报考岗位类别要求对考生进行专业知识提问及操作。
4、环境监测技术人员面试内容:根据报考岗位类别要求对考生进行提问。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社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取消资格的,不予递补。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核。政审、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录用人员报考单位性质为其办理入编手续。聘用人员工龄从正式聘用之日算起,在聘用岗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在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均在如下指定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河北人才网()
宣化县政府网()
宣化县党建网()
3、本简章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未尽事宜由宣化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咨询电话:
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
《宣化县公开招聘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宣化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宣化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宣化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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